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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罗之遥的厨艺笔记本

我,熊猫,在街道办上班罗之遥123 2432字2026年07月08日 16:13

罗之遥有一个笔记本。

不是工作笔记本——工作笔记本是街道办统一发的,黑色封皮,上面印着“工作记录”四个烫金字,每一页都按日期分好了格,写满了投诉调解记录、走访台账摘要、会议纪要。他有两本,一本在工位上,一本在抽屉里,都已经写到了最后一页。

这个笔记本是他自己买的。封面是深棕色的牛皮纸,用了好几年,边角磨出了毛边,书脊被翻得起了皱。里面没有日期,没有标题,没有目录。只有菜名、食材清单、步骤要点,以及每一道菜后面一小段手写的备注。

罗之遥前世写了十几年,重生之后继续写。字迹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经历了两次变化——第一次是从学生时代的潦草到工作后的工整,第二次是从前世的工整到今生的重新适应。老张有一次无意间看到他在写,问是什么,他说是菜谱。老张翻了翻,说你这个菜谱怎么还带小作文的。罗之遥笑了笑,没解释。

第一页写的是蛋炒饭。

不是他学的第一道菜,但是他写得最详细的一道。食材:隔夜米饭、鸡蛋、葱花、盐、白胡椒粉。步骤:鸡蛋打散,油温七成热下锅,快速划散,盛出备用;米饭入锅大火翻炒至粒粒分明,加盐和胡椒粉调味;鸡蛋回锅,翻炒均匀;关火后撒葱花,用余温焖出香气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大二在餐厅后厨打工,第一天切了八个小时的菜,手指缠了三条创可贴。下班的时候主厨老李端了一盘蛋炒饭给我,说‘把这个吃了,明天继续来’。老李是湖南人,炒菜喜欢放辣椒,但给我做的那盘蛋炒饭没放。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放,他说‘你手都那样了,再吃辣怎么干活’。我学做饭的动力,一半是因为那盘蛋炒饭。”

糖醋排骨那一页写了好几版。

食材和步骤被反复修改过——糖和醋的比例从一比一改成一比一点二,又改成视排骨的分量而定;收汁的时间从“大火收至浓稠”改成“中火慢收,看到锅底有拉丝状即可关火”。每一个修改旁边都标注了日期,横跨了大概三年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第一个说喜欢吃我做的糖醋排骨的人,后来分手了。分手那天她问我为什么从来不留她吃饭,我说怕做得不好吃。她说你做了三年饭给我吃,每次都打包让我带走,你从来没有坐在对面看我吃过一口。我说我怕你吃完不喜欢。她说你怕的事情太多了。后来我想,她说的对。这道菜我改了三年比例,还是没有调到最合适的味道。因为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,而她从来没有当面吃过。我连她喜欢吃甜一点还是酸一点都不知道。”

红烧肉那一页写得最工整。食材:五花肉、冰糖、生抽、老抽、料酒、八角、桂皮、姜片。步骤写得详细到近乎啰嗦——五花肉要冷水下锅焯,水开了撇浮沫;炒糖色要小火慢炒,炒到琥珀色立即下肉;加水要加开水,没过肉面一指节;炖的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,最后大火收汁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我妈最喜欢吃红烧肉。每次回家过年我都做,每次她都吃两碗饭。她会把肉汁拌进饭里,说这样吃最香。我每次都跟她说红烧肉不能多吃,她每次都点头,然后把碗里的汁都吃干净。她不怎么给我打电话,大概是因为我总在加班。我每年过年回家,她会提前买好五花肉,放在冰箱最里面那层,怕被其他东西压到。这个菜谱是从我妈那里学来的——她年轻的时候跟一个上海邻居学的,后来又教给了我。她教的步骤里没有精确的克数和时间,只有‘炒到颜色变深’‘炖到筷子能戳透’。我第一次做的时候把糖色炒糊了,她说没事,焦了也香。她就是这样的人。”

清蒸鲈鱼那一页字迹有些潦草。食材简单——鲈鱼、葱姜丝、蒸鱼豉油、热油。步骤简短:鱼身划三刀,塞姜片,水开上锅蒸八分钟,倒掉蒸出的汁水,铺葱姜丝,淋热油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老张说他想吃鱼,又不想吃太油的,我就做了这个。他吃了大半条,说比食堂的好吃十倍。我说食堂那鱼是冷冻的,这是早上在菜市场买的活的,本身就不一样。他说反正你做的都比别人好吃。老张是我在街道办最好的搭档,从人口普查到垃圾分类都没拆过伙。我出事那天就是他发现的我,叫的救护车。后来我听同事说,他在医院走廊里守了一整夜,第二天早上才回家。他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件事。我也没问。”

回锅肉那一页沾了一块油渍。步骤写得很认真,但油渍就压在步骤三的末尾,正好盖住了“加入豆瓣酱炒出红油”这一行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白露说想吃辣的。狐妖重口,我给她做了回锅肉。她吃了说还行,就是不够辣。我说我下次多放点辣椒。她说你一个熊猫怎么比广东人还清淡。我说我是深圳长大的。她笑了。她笑起来很好看,不是狐妖的那种魅惑,是朋友之间的那种松弛。她每周三给我带奶茶,桂花味的,不太甜。我给她带便当,多放一勺辣椒。她说我是她认识的最好的邻居。我说你也是。”

叉烧这一页是整本笔记本里写得最不工整的。笔迹断断续续,有几行字明显是分了好几次写完的——第一遍写食材,第二遍补步骤,第三遍划掉了某个步骤又重新写。食材:五花肉、叉烧酱、蜂蜜、生抽、料酒。步骤:肉用叉烧酱腌制过夜,烤箱预热两百度,烤二十分钟取出刷一层蜂蜜,再烤十分钟,再刷一层蜂蜜,关火后再刷一层,用余温焖五分钟。

备注栏里写着:“周哥说想吃叉烧。我说我不会。其实我会。只是这道菜以前从来没给别人做过。以前做叉烧的时候都是自己吃。做好了一整条,切一半放进冰箱,另一半当天吃完。不为什么,就是没遇到想做给他吃的人。周哥吃了一口,说很甜。我说你不是喜欢甜的吗。他说你怎么知道。我没回答。他冬至那天送汤圆来,问我桂花糕甜不甜,我说还行。他又问汤圆甜不甜,我说很甜。他笑了。我觉得他笑起来很好看。像龙,也像人。他不是那种完美的帅,是那种笑起来让人觉得安心的人。活了上千年,什么都见过,但还会因为一碗汤圆笑成那样。”

备注的最下面,字迹又轻又小,像是写完前半段之后犹豫了很久才加上去的。

“他说留灯,我就每天晚上都去。有时候做饭,有时候不做什么。他说他活了上千年,以前觉得做饭是人类的事,跟他没关系。现在他想学。第一课:蛋炒饭。他把蛋壳打进了锅里。我说重来。他说好。”

笔记本的最后一页还没有写满。只写了一个菜名,食材和步骤都是空白的,只有备注栏里有一行很短的字。字迹很新,墨水的颜色和前面几页都不一样,大概是最近才写的。

“明年教他做回锅肉。多放辣椒。不能再让他吃外卖了。”

罗之遥 · 作家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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